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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恐龍   

 

我的年紀可上溯至遠古時期   我的體型一翻身可輕易壓垮床架   (真的發生過  只是是在我自以為輕巧的一躍上床時...)   我雖然不是電腦白癡   但是筆電之於我   只是一台現代打字機加上網功能罷了      手裏拿 iPhone 5C   可是前兩天居然為了發現它有前後鏡頭興奮得要死    在那之前   iPhone 對我而言是個按鍵比較大  來電顯示我不用帶老花眼鏡也能看到是誰打來的玩意兒    最恨的就是打簡訊      買了 Nexus 7 只為了回台灣不用揹那台 17吋的筆電回台灣可以上網收信用的    沒想到因為信箱密碼有個 _  我不知怎麼按出來  (現在還是不知)    所以放在背包裏轉機時上 Skype 還有打 Zoo Keeper 用的     是低   我沒有多下載什麼app    因為我下載了一個 Toy Story 的遊戲居然連第一關都過不了   我就不想去玩別的了   年紀這麼大了   何必讓自己因為過不了關而沮喪?       下載了幾本書  發現螢幕實在太小啦   放大字體的結果   沒看幾行就沒得看了    我想坐我旁邊的路人應該都想伸手幫我滑一下了吧    所以    我不是恐龍是什麼呢? 

 

這樣的恐龍姨我   也是有在台灣那頭老虎身上留過部落格紀錄的    只是現在那頭老虎嫌我太重了    想擺脫我     我只好搬家       那就搬來這裡啦       還在想要不要把以前那些又臭又長的靠么日記也搬來    真的要搬還得戴上眼鏡去研究一下    不過有時回頭看看以往的心路歷程   提醒自己不要傻錯重複犯   那也挺不錯的        好吧    就留下來吧  待我去做做功課    是說  這個痞客邦功能怎麼這麼多呀!    我看得眼花撩亂了    我只是想把我的底圖換一下罷了    算了  先去吃晚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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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龍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